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各地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科技教育协会),香港新兴科技教育协会,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

为面向青少年开展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对引导和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保持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升青少年科学艺术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将共同举办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征集办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

支持单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二、活动对象

全国小学、中学(含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科学影像创作、征集和展示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学影像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鼓励青少年通过影像视频的形式表达对科学的认识和理解、观察记录科学实践的过程、阐释科学原理,体现科学方法,展现科学精神。

四、参与方式与进度安排

(一)学校报名

6月10日至7月9日,有意参加本届活动的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yxj.cyscc.org/)注册学校账号并提交学校盖章的注册信息表(信息表见附件2),省级科协青少中心进行认证审核。

(二)作品提交

7月12日至9月12日,通过认证的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提交推荐作品基本信息(作品推荐表见附件3),在主办单位指定公共视频平台上传视频作品。相关信息届时将在官网发布。

(三)评审与展示交流

7月中旬至10月,主办单位通过公共视频平台对作品进行公开展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作品评审。10月29日公布评审结果。11月,组织线上交流活动。

五、组织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在本地区中小学积极宣传,开展辅导教师培训。支持中小学等单位发展相关内容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组织学生自主选题、分工合作完成科学影像作品,在活动中培养科学与人文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萌 010-68512519 王文娴 010-68512735

刘 允 010-84897800(网站技术支持)

附件:1.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征集办法

2.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学校注册信息表

3.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推荐表

点击下线:《通知》PDF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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