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省往届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者 信息追踪和资料采集工作的通知

冀科协〔2023〕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根据中国科协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扩大对河北省青少年科技竞赛往届参赛获奖者的成长追踪范围,深入挖掘更多优秀案例、树立典型并在全省广泛宣传,更好地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科学志向,提高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推动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蓬勃发展并探索开展我省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研究。省科协决定于3月启动“河北省往届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者信息追踪和资料采集” 工作,由河北省科学技术馆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1月

二、追踪范围

1. 1979年首届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至今40年来曾在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河北选手(学生及辅导员),往届参赛获奖学生须已参加工作或已进入大学就读。

2.曾在往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须现阶段在科技领域有所建树)。

三、实施进度

1.2023年3月,各市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和宣传;

2.2023年4月—7月,往届获奖师生信息填报阶段;

3.2023年8月,各市审核辖区信息,遴选典型代表进行宣传;

4.2023年9月-11月,省级审核汇总全省信息,遴选典型代表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科协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追踪和资料采集工作,将本地开展科技活动和参与科技竞赛积极的学校列为重点追踪学校,协调学校落实专人负责追踪工作;

2.根据往届省级科技竞赛参与情况,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邢台每个市上报获奖学生(含省赛)信息不少于30人,辅导员信息不少于10人;邯郸、廊坊、沧州、秦皇岛、承德、张家口每个市上报获奖学生(含省赛)信息不少于20人,辅导员信息不少于5人;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和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等单位的获奖师生信息应报尽报。

3.加强信息追踪和资料采集工作宣传。各市科协要结合本地区青少年科技竞赛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获奖师生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让获奖者本人、所在学校、老师和家长等了解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积极主动提供获奖人员成长信息。

4.加强优秀典型人物宣传。各市科协从获奖师生中遴选典型案例,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一对一采访,通过视频、文字报道等方式在各级媒体上开展优秀典型宣传1次以上。

5.本次获奖师生信息追踪和资料采集工作情况将作为各市科协参评2023-2024年度省青少年科技类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参考。

6.在往届获奖师生信息和资料的采集填报过程中,将通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信息填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也可访问 “河北省科技馆”网站或关注“河北省科技馆”和“河北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众号随时了解工作进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燕 陈旭军 郭璐

电 话:0311-86046374

邮 箱:8756933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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