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团委,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25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25〕1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文明办、共青团河北省委。主办单位下设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科学技术馆。

二、活动目的

通过校内外教育结合的方式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养成健康、低碳、节约的生活习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面向全省小学中高年级及初中阶段学生,根据学生兴趣和当地实际情况,围绕“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健康”“创新创意”四个领域22个主题开展实践活动。其中 “人机共智”“活动青春 健康护航”为年度重点主题活动。活动总体安排如下:

(一)组建学生科技小组,选择感兴趣的主题参照活动指南进行学习;

(二)在学校和校外开展科学实践活动,收集数据资料,做好活动记录,通过活动网站提交科技小组实践成果报告;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学生实践成果交流活动,开展面向社区的宣传活动,总结活动成效。

四、参与方式

实施单位(中小学校、科技场馆等校外教育机构)通过活动官网(www.scienceday.org.cn)注册报名,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并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综合表现推荐优秀科学实践活动小组。22个活动主题相关资源(电子版活动指南)等活动信息见官网。

五、活动安排

6—7月,广泛开展活动宣传,组织动员学校注册参与。

6—11月,组织学生自选活动主题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全国科普月期间组织交流展示活动。

12月30日前,学生小组、辅导教师提交活动报告,学校开展活动总结和评价推荐工作。

2026年1月—3月,省级活动办公室根据学校推荐进行总结评审推荐,确定优秀活动学校、优秀活动报告、优秀组织单位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价值引领,提升科学素养

各级组织机构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崇尚科学的思想和关心社会的意识,支持学生在实践中学思结合,培养批判思维和创新能力,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源统筹,校内校外衔接

各市(县)科协、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团委为本市(县)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校内外科教资源整合衔接,结合活动内容和学生科技小组实践活动需要,组织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提供专业指导。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场所应积极参与,与区域内学校共同为学生提供实践教育资源。鼓励将活动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后服务、中小学班团队课内容,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等活动融合开展。

(三)助推乡村教育,服务乡村振兴

各级组织机构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向乡村地区薄弱学校的资源投入和教师培训力度,开展“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重点支持帮助农村寄宿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学生参加活动,推动活动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及,带动乡村地区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的发展。

(四)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推广

各级组织机构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基层活动成果成效,引导社会力量积极结合活动面向乡村开展促进科学教育的公益行动。通过优秀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挥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七、联系方式

河北省科学技术馆 杨孟刚 马 青

联系电话:0311-86052468

邮箱:723466991@qq.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文明办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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